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属大专院校中小学体育实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意见(芜政办【2011】23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与发展,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满足社区居民的健身需求,缓解公共体育设施不足的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开放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在维护校园环境,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以提高社区居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同时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以达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的目的。为了保证学校的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安全,维持开放场所的治安秩序,保护健身者的人身安全,我们本着保证教学、保障安全的原则,以“有限开放”为基本模式:开放时间与学校教学和学生活动错时进行;开放场地建设质量高、有保障的场馆;开放不易对锻炼者造成伤害的设施。
二、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分级管理
学校领导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学校体育场馆的开放工作,列入学校工作流程。为了使学校教学和场馆的开放真正落实到实处,学校于2011年9月成立了体育场馆开放领导小组,由院体委主任高武副院长总负责,体育教学部负责体育场开放工作,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具体工作由体育教学部实施。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馆开放领导小组
组 长:高 武
副组长:宦集体 王晓云
成 员:黄正锋、殷惠娟、朱磊、朱 春、郭 畅
三、体育设施开放背景
(1)开放场地范围
标准塑胶田径场、标准人造草足球场、室外篮球场、室外排球场、塑胶(含硅PU)网球场。
(2)开放对象
学校在读学生、学校所在辖区内社区居民及合作办学单位。
(3)开放时间
运动场面向社区居民开放时间:周六及国家法定节日全天(6:30——18:30)开放 ,寒暑假双休日两天全天开放。
四、组织建设和活动建设
学校体育场向社会开放要与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和活动建设有机结合,我校将开放的体育场馆同社区体育俱乐部和学校组织的单项俱乐部结合在一起,使社区居民参加健身活动兴趣更加浓厚并且保证居民使用体育场馆健身更加科学化和安全化。
五、开放管理基本要求:
体育场开放工作主要服务于学生和社区群众,为使开放工作有序进行,学校同社区要齐抓共建,严格管理,保障开放工作正常运行。
1、学校与社区体育办共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与学校签订好协议,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大型集体活动中,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场地的安全和秩序。
2、身体健康且无不良记录的社区居民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实名健身卡,只有持健身卡的居民方可到我校体育场馆健身。原则上接收身体健康且购买有人身保险的社区居民,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易突发的重症疾病患者建议不要进体育场锻炼。
3、凡持健身卡进入体育场健身的社区居民,应遵守体育场开放的相关规章制度与要求,不得从事非法聚会等违法活动,并自觉接受学校体育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对个别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校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场地活动或责令其离开学校场地。
4、合作办学单位、社会团体需用学校场地进行比赛或集体开展健身活动,须事先与学校联系,签订协议,方可在约定时间内活动。
5、持卡的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进入学校和场地前,要出示健身卡并进行签名登记。健身者须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活动并按时离场。值班教师严格控制流量,当健身者达到最大量时,应耐心说服后来健身者取消活动,避免场地秩序的混乱。
6、管理人员和值班教师每天在开放前应积极做好开放场馆的准备工作,认真检查场馆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维修,防止发生因场地设施引起的伤害事故。
7、每个开放时段学校有一名值班保安员在运动场内巡查,及时协调和处理偶发事件。如遇难以协调和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对个别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权让其离开活动场地。如有不服可请求民警协助或拨打110求助。
8、为保证健身者科学健身,增强体质,避免伤害,值班体育教师要组织、指导群众科学健身,对开放项目进行适当的培训指导。
9、各类会员需举止文明,爱护场馆设施。对有意破坏体育设施及其它设备设施者,应照价赔偿。
学校是社会结构中重要的教育机构,肩负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责任,我们将积极开展体育场馆开放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和谐社会发展建设服务贡献力量。